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预防学术腐败,促进9965必赢安卓下载科学研究事业良性发展,结合9965必赢安卓下载实际情况,制定《9965必赢安卓下载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
9965必赢安卓下载的所有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第二条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
9965必赢安卓下载的所有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第三条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科学道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第四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受理与处理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第四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 9965必赢安卓下载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下设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负责制订学术风气建设相关政策,指导检查学术风气建设工作,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组成专家组调查处理。
第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七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交由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按照相应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一)、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应当在接到举报后1周内,会同该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所在系主任共同讨论,并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解释,然后决定是否对该项举报正式立项调查。
(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三)、对进入正式列入调查的举报,工作组应当于1个月内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如有必要,可分别通知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证人到会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据。
(四)、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
(五)、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将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在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应针对报告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交反馈意见,未反馈意见的视为认同。
(六)、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对上述调查报告和反馈意见进行审议后,提出事实认定建议,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七) 院学术委员会在接到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提交的事实认定建议后,于7个工作日内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事实认定建议进行审议,并形成事实认定意见。院长办公会议根据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的事实认定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处理决定。
(八)、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解除职务聘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七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交由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按照相应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一)、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应当在接到举报后1周内,会同该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所在系主任共同讨论,并听取被举报人的申辩、解释,然后决定是否对该项举报正式立项调查。
(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三)、对进入正式列入调查的举报,工作组应当于1个月内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如有必要,可分别通知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证人到会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据。
(四)、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
(五)、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将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在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应针对报告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交反馈意见,未反馈意见的视为认同。
(六)、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对上述调查报告和反馈意见进行审议后,提出事实认定建议,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七) 院学术委员会在接到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公室提交的事实认定建议后,于7个工作日内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事实认定建议进行审议,并形成事实认定意见。院长办公会议根据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的事实认定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处理决定。
(八)、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解除职务聘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被调查组织、机构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不配合调查工作,伪造、销毁证据的;
(二)同时涉及多种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 对经查实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不正当指控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要加以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举报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 在学校网站的学术风气建设专栏中,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保留3个月以上。
(二)同时涉及多种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 对经查实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不正当指控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要加以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举报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 在学校网站的学术风气建设专栏中,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保留3个月以上。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