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文化系列谈(十一)|味道真的为王吗?—且看味道的诱惑与欺骗

      一说到食物是否好吃,国人都爱用“味”来评判,甚至说到极致:“味道为王”。这话说的对吗?
      其实,人们体验食物中的味,是用两个器官来体验的。气味,是用鼻子来感知的,比如香臭;酸甜苦辣咸鲜,一般是用舌头来感知的。在英语中,鼻子感知的味是smell,舌头感知的味用taste;而我们都用一个字味来表示。而在古代,国人用鼻子嗅到的味,如草香用“芬”,花香用“芳”,煮米饭释放的味叫“香”,各有所指,是有区别的。

      考证古书的记载,“香”从谷物熟化后的气味专属扩大到花草,甚至替代“芬芳”,是从汉代开始的。也就是说,汉代才开始有了“花香”这个词,而先秦文献里形容花的味道都是用花芳或芳花或芳华,没有花香的。古香字,上为黍,下为甘,只有人类熟化食物,谷物在做熟了的时候释放的味道,不但好闻,而且承载其香的米饭可以充饥裹腹和享受,满足生理最高体验,这种味道(香),就只比有香味但不能吃的花芳草芬来得更为高级和实用。所以黍甘为香的香,是最高级的香。因而,对古人来说,香与芬或芳最大的区别,就是代表谷物的香好闻也好吃,而花草的自然芬芳,很可能好闻但不好吃(很多花闻起来很香但可能吃起来是苦的)。在这里,物质的味一分为二了:闻的味和吃的味。
人类的味觉,其实是由鼻子和舌头两个器官负责的。鼻子负责对气体味道的捕捉和鉴别,舌头负责对实物味道的捕捉和鉴别。而实物的气味和本味很多时候是不统一的。

      极端的例子就是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豆腐在霉变时,释放出来硫胺基酸给人鼻子的感觉是臭的,但吃的时候,豆腐中的蛋白质经过霉变后释放出的各类氨基酸,给人舌头的感觉却是鲜香。这里,同一物质给人带来的嗅觉和味觉产生了对立。
      再假如,我做一道用鲜花做的凉菜,闻起来很香,吃起来略苦;然后再上一道臭豆腐,闻起来很臭,吃起来却很香。然后请一个吃货用“味道好才是真好”来评价,那他应该怎么来评判呢?会不会感觉到有点困惑了呢?

      以上例子说明,味由于是两个“评委”——即鼻子和舌头来参与评判的,嗅觉和舌感是有差异的,而嗅觉又比舌感来的快,往往会误导舌感。所以,很多物质的鼻味和舌味是不同一的。
      明白了以上道理,你还迷信“味道为王”吗?真理是不允许有例外的,有例外的还能是真理?还能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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